沈浩闻言脸色不太好看。居然还闹出人命了,多半不是小事。只是非要让他去申冤,这个问题,他理解不了。那么多的官员都在京师,干嘛非让他深渊。但沈浩还是去了。他是那种不知道也就罢了,一旦知道,便绝不会不管的性子。特别是申冤、死人这种情况,沈浩不可能无视。于是沈浩前往长公主府。沈浩见到李清瑶后问具体情况。经过了解,他才知道是临京县的青楼出事了。沈浩当初说过,不允许临京县有赌坊,因为赌博实在是害人害己。就连朝廷,也会对那种比较危险的赌坊进行查封。但现在,仍有一些小型赌坊存在。反之,青楼的存在,沈浩管不了。这个时代的民情就是如此,青楼可不是后世那种偷偷摸摸的场所,反而是一种社交场所。就连官员下朝后还要去青楼,更被说普通百姓。因此,他规定青楼不允许有霸王条款。一旦深陷青楼的苦命人赚够卖身钱,青楼的老板必须要让人离开。这条规则可是从第一个商业县开始实施的,皇权特许,若有违背,那是要抄家杀头的。可现在临京县的一家比较出名的青楼,却违背了条约。这家青楼并非不让赎身之人离去。而是控制住了不少已经可以赎身,但却还没有破身,靠卖艺自我赎身的妓子。原因就是这些能靠卖艺赎身的妓子几乎都是青楼花魁,受到文人雅士追捧。因此,她们早就被一些大人物或者有钱的商人看上了。青楼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拉拢大人物的机会。所以,只要她们愿意陪这些大人物一晚上,就可以自己赎身离去。甚至走之前青楼还会给她们一笔丰厚的银两。可现实却是这些花魁,就是自身有才艺,才没有沦为只能靠卖身来赎身的地步。如今让她们离开之前破身,她们岂能愿意。可惜,这家青楼十分有背景。而且她们也不对这些赎身的花魁用强,只是将其囚禁在自己的院落里,好吃好喝地伺候着,甚至不允许她们卖艺赚钱。但吃喝是有花费的。她们不吃就会饿,吃了便要花大价钱,还会将她们的赎身钱花掉。如此一来,愿意卖艺还钱的花魁没有在契约规定时间内赎身,就只能卖身还钱。这种事情,即便是送到官府,她们也不占理。毕竟契约上写着需要她们半年内靠卖艺赎身。若是半年内没有做到,那就说明卖艺行不通,就必须靠着卖身来赎身。许多能赎身的花魁都被青楼用这种硬拖时间,消耗银两的办法,逼迫着卖身给大人物。哪怕她们不愿意,也没有任何办法。到最后,已经彻底绝望的她们,不是被大人物悄悄抬回家,就是彻底沦落风尘,再无心离去。这次是有一名花魁性子过于刚烈,当场撞柱自杀。另一名也能够赎身的花魁好不容易找到机会,让人送信出去来京社员。而当初让妓子赎身的规矩是沈浩提出来的,所以他们希望找沈浩主持公道。沈浩了解完全部情况,微微皱眉道:“蒋大志都不管么?”李清瑶叹气:“蒋大志是个好官,但他调走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