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利民建筑公司开出了一百万元的巨额罚单,并向县委提议查封该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以及所有资产。
对此,周庆明欣然签字同意,并联名上报县委、县政府。
李元山、陈志扬先后做出了批示——从重从快处理!
次日一早,法院、公安系统迅速出动,依法查封了利民建筑公司。
结果,就只查封了个寂寞——利民建筑公司早已人去楼空。
银行账户里就只剩下几毛钱,十数辆车也早在前天就都已转卖了个精光。
舆论为之哗然,不少版本的流言都在传联合调查小组舞弊。
这,对调查小组来说,压力无疑极大。
可周庆明却没当一回事,只给法院的主办干部打去了个电话。
随即,法院那头只一查,就发现了个极其搞笑的事实——利民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竟然是个三十来岁的白痴,完全负不了任何的法律责任。
闻讯后,李元山雷霆震怒,当即召开了常委会。
下令彻查到底,绝不姑息养奸,并将彻查大权交给了周庆明。
有了这么柄尚方宝剑,周庆明自然不会含糊。
周五下午,才刚上班,他就让组员去通知庄敏行,要求交通局几名局长即刻到会议室开会。
这要求,庄敏行完全没法拒绝,只得紧急通知三名副手,一道赶去会议室。
“同志们,现在开会,首先,我有几个问题要请问一下庄局。”
“第一个问题是——在春阳路发包前,你们有没有认真审查过利民建筑公司的相关资质?”
会议一开始,周庆明便即摆出了问罪的架势。
“在这件事上,我们确实有所疏忽,主要原因是我们太过相信建委所开具的资质证明了。”
“我们一定会吸取相关的经验教训,确保将来不出现类似的疏漏。”
庄敏行对此明显早有准备,“合理”解释张口就来。
“庄局,这解释说不通吧?据我所知,发包文件上必须得有承建单位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。”
“那么,请问一下,利民建筑公司那位白痴法人是如何签字画押的呢?”
想避重就轻?
门都没有!
“周秘,这件事,我有责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