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是不喜欢。
更不是什么纯情少年。
只是宁馥仅仅用了三天的工夫,就让华轩看明白了山寨有多么需要她。
不是作为什么夫人,而是作为军师。
当然,宁馥纠正了他从《水浒》和《三国》里听来的称呼。现在她是白马寨的总参谋。
华轩视她为左膀右臂,言听计从。
有山匪悄悄在背后嚼舌头,说他这是被漂亮的媳『妇』『迷』了眼。
但华轩有自己的判断。
他做了二十多年的山匪,在宁馥到白马山以前,他这个大当家就做的不错。他知道怎么让人服他。
山匪们敬服的人多一个,他也并不介意。
他是有私心的。
因为漂亮媳『妇』告诉他有一种主义,是让劳苦人都亲如兄弟的,是能教这世道『荡』涤澄清的,是能让鬼子滚出中华,中国人翻身做主的。
每天夜里,她给他讲那些信奉这个主义的人们的故事,讲他们如何凝聚起来,如何发起反抗,如何战斗到底。
在山匪们悄悄羡慕大当家的和压寨夫人日日同房的时候,他与宁馥,对着房间里头的一对儿龙凤红烛,一个说,一个听。
在这些夜晚里,华轩从好奇,到感叹,再到向往。
他在美人媳『妇』永远平静的叙述之中,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量。
他的胸中时常激『荡』一种热情,一种热切,一种热望。
他的血时常沸腾,他的泪时常盈满。
他也得知了有一种比生身父母,比拜把子兄弟,比一个炕上的两口子更奇妙的,有着独特的亲密的关系——
叫做同志。
他想和他的压寨夫人成为这种亲密的关系。
但他不敢问,也不敢争取,只能像待师长一样尊重她,像待兄弟一样友爱她,像做过夫妻一样信任她。
除了忍不住,贪婪着清爽的秋风。
“能……能教写几个字吗?”
华轩看着宁馥写完,问道。
宁馥自无不允,只笑着看了他一眼,“你满脸汗了。”
她想了想自己最近的计划,笑道:“又热又不方便,给你修修面,剪剪头发?”
她是疑问语气。
但她料定华轩会答应,哪怕结了辫子的长发是他已经维持了许多年的“造型”,哪怕脸上的胡子一直是他让自己更添“男子气概”的象征。
华轩也确实答应了。
不但答应得很痛快,而且控制不住地笑出了两排白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