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景棠打了个激灵,霍云深摸的,是她大腿上那道疤。
当年为了救他,才留下的永久性疤痕,足有十余厘米长。
他贴在她耳边,轻柔地吐息,哑声道:‘还有这道疤,露出来很丑,别人会笑话的。你不是答应过我,不会再穿短裙了么?’
她当时还试图辩解:‘可是家里只有我们两个。。。。。。’
‘嘘。’霍云深拇指压在她唇上,他看似温柔的眼神里,有不可抗拒的重力,他说,‘棠棠,我也不喜欢。’
多可笑啊,那明明是她为了救他留下疤,到头来,居然还要被他厌恶!
此刻,宋景棠站在镜子前,看着自己大腿上那道已经成为肉色的疤痕,她不再为它羞耻,也不觉得它丑。
这是她曾经勇敢到,愿意豁出命去爱一个人的证明,霍云深是廉价的人渣,可她付出的爱永远高贵!
钟千黛看见宋景棠盯着自己腿上的疤痕失神。
“棠棠,这个疤你要是想遮的话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不,不用遮。”宋景棠抚摸着那道疤痕,微笑道,“我很喜欢我的身体,这道疤,我也喜欢。”
宋景棠跟钟千黛一块走出店,两个大美人引来路人纷纷侧目。
马路对面,池郁刚买完东西,从商场出来,无意中抬眼,就看见那抹醒目的红色倩影。在已经黯淡的天幕下,无比亮眼。
女人无意中侧过脸,拨开被风吹乱的头发,露出一张惊为天人的漂亮脸蛋。
池郁瞳孔狠狠一缩。
“宋景棠!”
车水马龙的街头,又隔着一条街,他的声音自然穿不过去。
眼看着宋景棠上了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