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房间里待了整整三天。
期间,除了佣人定时送来冰冷的饭菜,再没有人踏足我的房门。
这个家,仿佛已经将我遗忘。
脸上的伤渐渐结痂,留下丑陋的痕迹,可我一点也不在乎。
第四天,我打开房门,准备下楼找点水喝。
刚走到楼梯口,就听见楼下客厅传来顾明朗讨好的笑声。
“若雪姐,你看我戴这个好不好看?”
我顺着声音望去,心跳骤然停滞。
顾明朗的手腕上,正戴着一块腕表。
那是我养父留给我唯一的遗物,一块旧款的百达翡丽。
养父去世前,把它交到我手上,说这是他用人生第一笔项目奖金买的,是他的幸运物,希望也能给我带来好运。
回到顾家后,因为怕弄丢,我一直把它锁在保险柜里。
他是怎么拿到的?
我的血液瞬间冲上头顶,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。
“顾明朗,把它还给我!”
我冲到他面前,声音因为愤怒而颤抖。
顾明朗被我吓了一跳,随即露出无辜的表情。
“哥哥,你说什么呀?这不是爸爸送给我的吗?”
父亲正拿着报纸从书房出来,闻言立刻附和:“对啊,我今天看你保险柜里东西那么多,就拿了一块给明朗,怎么了?一块手表而已,你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?”
“那不一样!”我红着眼眶大吼,“那是我爸留给我的遗物!”
“什么遗物不遗物的,”
我爸不耐烦地摆摆手:“一个死了的人留下的东西,有什么好稀罕的。你是顾家的儿子,以后想要什么表,爸都给你买,别这么小家子气。”
“就是啊,书言。”
我妈也放下手里的活,皱着眉说,“明朗喜欢,你就让给他。你是哥哥,要大度一点。”
大度?
凭什么要我大度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