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家就一直把我当周牧野的童养媳养,和他念一个学校,一个班。
所有人,连同他甚至是我自己,都默认我们会一直在一起,绝不会分开。
我也很感激他们,念书也很用功,年级第一。
他总是笑眯眯:你就仗着我喜欢你,就能白吃白喝,挺好的不是吗
他家里人也常说:我像条蛀虫似的。
我满脸通红:我会干活的!
我年纪虽小,但我会纳鞋底,绣花裁衣服。。。。。。十年下来,忙得脚不沾地。
我既感激他们,但有常常无地自容,所以我想着等考上大学,我就努力赚钱还给他们。
而现在他为了孟姜,轻易的放弃我们的约定。
那那个夜晚的星空下,他第一次鼓起勇气牵住我的手,我们十指相扣走了很长很长的田埂路,他手心沁出的汗水浸湿了我的指尖,这又算什么
心里的弦突然就断了。
其实,我也不是非要跟他一起的。
我想读那所学校不是为了他,而是另有原因。
我的梦想不一定非要有人一起,才能去实现。
就算周牧野不去,我自己也会去的。
他能为村花奔赴千里,而我也有自己的星辰要追逐。
我拼尽青春去够的那个未来,从来就不是为他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