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开沈家后,沈朝雾去鞋店买了一双新的高跟鞋。
黑面红底,鞋跟细泠泠的,有八厘米高。
衬得她的腿型格外修长笔直。
服务员看得移不开眼。
这是一家专卖手工定制女士高跟鞋的精奢店。
恰好这时,一个拎着香奈儿鳄鱼皮包包的女人,踩着恨天高走进来,大波浪卷,肤白貌美。
女人摘掉墨镜,上下打量沈朝雾,不悦地皱了皱眉,“我不是说了,这双鞋给我留着吗?”
沈朝雾还没刷卡结账。
闻言,指尖一顿。
抬眼看过去,海城名媛圈里的富家小姐,她多多少少都眼熟,眼前这个却没什么印象。
不过似乎是个女明星。
在一档真人秀综艺里,似乎和傅鸣是搭档。
宁语声不喜欢沈朝雾这张脸。
太美了。
这是一张容易让女人嫉妒的脸。
有些人很美,但是美得毫无灵魂,毫无特色,就像是平平无奇的花瓶。但沈朝雾是花瓶中盛艳的娇花。
美得夺目,惊人,令人见之难忘。
在娱乐圈里,宁语声能火起来,很大一部分靠的是她的脸,再一个就是家里给她砸的资源。
她的业务能力,实在是有点没眼看。
她一直很骄傲。
靠脸吃饭不丢人。
但现在看到沈朝雾,宁语声一直以来的骄傲自信瞬间燃烧成灰烬。
如果沈朝雾进娱乐圈,毫不怀疑,只要给她一个镜头,她就能引起全网轰动,老天爷赏饭吃。
宁语声指着沈朝雾脚上的高跟鞋,叫来店员,“把她试穿的这双鞋给我包起来。”